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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
- 即日起受理報名,每一攤位酌收宣傳雜支費35,000元,另代徵營業稅1,750元,合計36,750元。繳交報名表時每攤位請一併繳交10,000元訂金,餘額開立「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抬頭、民國102年10月14日兌現之支票一併繳付,即完成報名手續。攤位額滿即列後補。
- 報名參展之廠商,務必請填妥報名表及水電工程申請表,於報名時一併交主辦單位。
- 凡完成報名手續之廠商,如於本展協調會前因故無法參展,且於協調會前通知主辦單位,除訂金10,000元不退還外,餘額以無息退還;如於本展協調會後退展,主辦單位將扣全額參展費用一半,餘額無息退還。
■ 參展廠商協調會
- 參加協調會廠商,須於協調會前三天完成繳交報名表與參展費用手續,得以參加。
- 同攤位廠商,則依報名繳交訂金之先後為選攤順序。
- 主辦單位將專函通知協調會召開時間與地點。
- 為維持展覽品質,主題館裝潢設計圖須於協調會後二週內提供主辦單位審閱。
■ 參展規定
- 參展廠商不得將攤位私下轉讓、出租、合併或以非報名時的公司名稱、展品展出。
- 參展廠商若因攤位施工不當,致造成展場設施或鄰近參展廠商的展品受到損害,須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 非相關產品或不符展覽主題者,不得參展,展品如涉仿冒,廠商應自負法律責任。
- 展示會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災、疫情、罷工、國家緊急動員等,致須延期或縮短,主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展品須於攤位空間內,不得超出走道。
- 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隨時修改、補充,並向參展廠商說明。
■ 進場布置
- 102年11月13、14日上午五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廠商進場布置。
- 參展廠商如需額外加班,請於當日清場前一個小時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費用由申請單位自付。(本費用為貿協規定之費用,多家廠商申請時,費用由申請廠商平均分擔。未提出申請加班廠商,依規定不得於延時加班時段中留場作業。)
- 展場不提供臨時堆放物品服務及空間,參展廠商應將非展品及大型廢棄物(如木箱)全數自行清離展場。
■ 正式展出
- 102年11月15日上午剪綵後,隨即對外開放,至11月18日止,每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全面開放免費參觀。(11月15日及11月18日禁止十二歲以下兒童入場參觀,11月16日及17日則開放十二歲以下兒童入場)
■ 拆卸清理
- 102年11月18日下午六時展覽結束後,隨即進行清理至下午十二時止。逾時未清理完竣者,主辦單位得以廢棄物方式處理,費用由參展廠商自理。
※ 參展廠商自行裝潢的物品(含地毯),應於展示會結束後督促承包商全部撤離。
■ 參展洽詢電話
台北 |
電話:(02) 8692-5588 分機3187 |
傳真:(02) 8643-3507 |
洪小姐 |
桃園 |
電話:(03) 228-12348 分機3301 |
傳真:(03) 220-5954 |
江先生 |
台中 |
電話:(04) 2237-1234 分機4852 |
傳真:(04) 2231-6251 |
林小姐 |
台南 |
電話:(06) 216-12348 分機6803 |
傳真:(06) 214-4247 |
賴小姐 |
高雄 |
電話:(07) 221-12348 分機7607 |
傳真:(07) 2727-387 |
林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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