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同接受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之規範。
  2. 有效抽獎發票須為106年11月1日(三)00:00:00~106年12月31日(日)23:59:59於各通路(例如:「7-11」、「全家」、「萊爾富」、「OK」及「全聯福利中心」等任一門市)購買及至本活動官網http://edn.udn.com/ACT/2017/coffee登錄成功之號碼。發票上需清楚顯示購買經濟日報產品名稱(或條碼)及份數(購買一份(含)以上即為有效可登錄之發票),無論一張發票購買幾份經濟日報,每張發票僅有一次登錄機會,且以第一次登錄結果為準。
  3.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正確、真實,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因得獎者之個人基本資料不實或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通知或寄送獎項者,視同得獎者自願放棄中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本活動不會再進行後補得獎者抽選。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4. 您知悉並同意主辦單位為抽獎活動聯絡及公布得獎名單、提供活動訊息相關服務及行銷宣傳等目的,得於本活動期間與結束後三年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姓名、電話、地址、email,利用方式包含電話行銷、EMAIL訊息,簡訊、傳單等。您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享有的權利及權利行使的方式,請參考聯合報系 (udngroup.com)隱私權聲明。
  5. 得獎者應將發票正本寄回給主辦單位,中獎的發票正本將不歸還,如有其它需求,請留影本備存。得獎者一旦將發票正本寄至主辦單位,視為同意移轉該發票之所有權予主辦單位,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主辦單位返還該發票,因資格不符或資料錯誤等事由,遭主辦單位取消中獎資格亦不退還發票。
  6. 若得獎者提供之發票正本無法辨識其購買產品為經濟日報、發票號碼與登錄發票號碼不符,或發票有不清楚或殘缺者視同無效,主辦單位即有權視中獎者為棄權,並有權拒絕核發其所中之獎品。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中獎人身分辦理扣繳,中獎人如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按中獎額扣取10%之扣繳稅款,惟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仍應列單申報。中獎者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並寄回作為領獎憑證,以供主辦單位作代繳稅及提供扣繳憑單使用。
  8.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之中華民國國民參加,法人及外籍人士不適用;聯合報系及湛盧咖啡員工暨配偶、直系親屬不得參加。
  9.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將不會事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