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凡符合展出內容之製造、代理、經銷、進出口商、顧問諮詢、服務行業、學術研究、技術服務等相關單位及公司,均歡迎報名參展。 |
|
|
|
1. 即日起受理報名,攤位額滿即截止。
|
|
2. 每一攤位酌收宣傳雜支費35,000元,另代徵營業稅1,750元,合計36,750元。報名時每攤位須繳訂金10,000元,餘
26,750元,可開立「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抬頭、民國99年10月13日兌現之支票一併繳付,即完成報名手續。
|
|
3. 報名參展之廠商,務必請填妥報名表及水電工程申請表,於報名時一併交主辦單位。
|
|
4. 凡完成報名手續之廠商,如於本展協調會前因故無法參展,且於協調會前通知主辦單位,除訂金10,000元不退還外,餘額
以無息退還;如於本展協調會後退展,主辦單位將扣全額參展費用一半,餘額無息退還。 |
|
|
|
台北:02-8692-5588 轉 3882、3871 |
桃園:03-2280-1234 轉 3301 |
台中:04-2237-1234 轉 4852 |
|
彰化:04-763-1778 |
台南:06-2160-1234 轉 6803 |
高雄:07-2210-1234 轉 761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