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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名單公布:

姓名 酷卡卡號
楊育姍 docc4a82c6
王奕傛 do1002a643

獎項備註:
    1. 此機票為『團體機票』,使用有效期限依天喜旅行社出團規定為主。
    2. 此兌換券有效日期為:102年04月08日起至102年12月20日前出發有效(而102年06月20日至102年08月31日暑假期間不適用,敬請見諒),日期逾期恕不予受理。建議您於出發前1個月預先訂位。
    3. 本兌換券抵扣之部份限使用於【天喜旅行社】自出之日本旅遊產品,且必須由【2013哆啦A夢誕生前100年特展】得獎貴賓直接向天喜旅行社報名,不能經由其他旅行社報名參團,(天喜旅行社 http://www.skylark.com.tw)。
    4. 本兌換券可折抵天喜日本團體行程,詳細旅遊內容、產品費用、折抵團體票金額(依當時東京團體機票金額為主)。
    5. 此兌換券可轉讓他人使用(認券不認人)。此券不得兌換等值現金亦不找零,若遺失不予補發。
    6. 此兌換券不含兩地機場稅、燃油費(以實際開票稅金為準),請得獎貴賓於開票時另行支付稅金。
    7. 此兌換券不得抵扣於護照費、簽證費、小費、稅金等及行程附件之註明自費事項。
    8. 此兌換券等同現金使用,若因此無法達成信用卡公司相關保險規定(刷團費80%),盼請瞭解見諒!
    9. 本兌換券不能與其他公司行號、優惠方案及折價券等併用。
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有保留對活動方式、辦法及獎項修改之權利,修改後不另行通知。如違反注意事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2. 參加活動者不得進行攻擊網站活動及惡意註冊行為等違反公平原則,一旦發現一律視為無效資料,並取消中獎資格。
    3. 活動獎項將以郵件寄送方式贈獎,中獎人得親自或出具委託書於領獎期限內提供相關資料至主辦單位指定之地點進行領獎事宜。
      • 本人領獎:中獎人於期限內應提供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抽獎卡及本人簽名之領獎單,經主辦單位核對無誤後即完成領獎手續。
      • 委託領取:受委託人於期限內應提供得獎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抽獎卡、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受委託書及委託人本人簽名之領獎單,經主辦單位核對無誤後即完成領獎手續。
    4. 得獎者資料若與登錄資料不符,或未在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內提出相關證明,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得獎資格。
    5. 本活動獎品以實物為準,中獎人不得自行要求更換其他獎項或折抵換現金。
    6. 登錄之抽獎卡若有損傷、撕毀、模糊不清無法辨認、遺失等皆喪失領獎資格。
    7. 全數獎品中獎人應最遲於2013年10月31日前領取,逾期視為放棄。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抽獎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抽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所有獎項獎額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應扣繳且併入個人該年度綜合所得申報。所得之獎金或獎品價值超過NT$1,000元整須開立扣繳憑單予中獎人;所得之獎金或獎品價值超過NT$20,000元整,應扣取10%稅額(非境內居住之個人,以獎金或獎品價值之金額,扣取20%稅額),須由中獎人自行負擔繳付,並由主辦單位扣繳之。
    9. 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活動事業處員工及本活動程式設計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10. 如對本活動有疑問者,可洽電子郵件來信至 gmg@udngroup.com.tw, 我們將儘快協助回覆。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告於本活動網站。